释义 |
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公益性岗位补贴是街道(社区)或其他经批准的劳务派遣组织安排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并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当地财政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是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政府从当地财政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 公益性岗位有哪些种类? 从地方的情况看,对公益性岗位范围规定不一,大致分为政府出资,政府、社会、消费者共同出资,企业出资等形式产生的以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为主的岗位。概括起来有三类, 一是社区管理岗位,包括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交通执勤、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等。 二是社区服务岗位,包括社区保安、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维护、报刊亭、电话亭、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等。 三是社区内单位的后勤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门卫、收发、后勤服务等临时用工岗位。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了。对于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国家按照规定给予岗位补贴。您了解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