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测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可以有隶属关系 |
释义 | 法律分析:检测单位不可以于建设单位存在隶属关系。 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修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职责不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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