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承包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承包方式可按承包对象的组织形式划分为单独承包和联合共同承包。单独承包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而联合共同承包适用于大型、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具有利用各自优势、减少风险和促进学习发展等优势。另外,承包方式还可按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者地位和获得任务途径等划分。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也是划分承包方式的重要依据。 法律分析 一、按承包对象的组织形式划分 按承包对象的组织形式可分为单独承包和联合共同承包。 1、单独承包是指承包方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单独承包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这种承包模式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 2、联合共同承包是指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组成非法人的联合体,以该联合体的名义承包某项建筑工程的承包形式。《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有明确规定:“对于大型或复杂的建筑工程,几个承包商可以组成一个联营体作为承包商。在这种情况下单一承包商的所有原则,同样适用于联营体。”由几个承包方组成联营体进行工程承包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一般适用于大型、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对这种利用联合承包的方式进行项目承包有以下几方面优势: ①利用各自的优势进行联合投标可以减弱相互间的竞争,可增加中标的机会; ②一方面由于工程标的额大,联合承包可减少承包风险性,为产于承包的承包商都能争取到更多的利润。另一方面联合承包方式也有助于企业彼此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企业谋取更长远的发展。 3、联合承包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一般是大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才采用联合共同承包的方式承包,避免了杀鸡用宰牛刀的人力、物力、才力的浪费; ②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有利于引导共同承包的各方积极地组织项目实施的过程; ③企业应当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包工程,这也是我国对承包方资质的基本要求。 二、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 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 (一)按承包者所处地位划分承包方式在工程承包中,一个建设项目上往往有不止一个承包单位。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以及不同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同,地位不同,也就形成不同的承包方式。常见的有5种。 1、总承包, 2、分承包, 3、独立承包, 4、联合承包, 5、直接承包 (二)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划分承包方式,根据承包单位获得任务的不同途径,承包方式可划分为4种。 1、计划分配, 2、投标竞争, 3、委托承包, 4、获得承包任务的其他途径 (三)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划分承包方式,工程项目的条件和承包内容的不同,往往要求不同类型的合同和包价计算方法。因此,在实践中,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就成为划分承包方式的重要依据。 结语 根据承包对象的组织形式划分,承包方式可分为单独承包和联合共同承包。单独承包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而联合共同承包适用于大型、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具有利用各自优势、减少风险、学习先进管理经验等优势。按工程承包范围划分的承包方式包括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根据承包者所处地位划分的承包方式有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和直接承包。根据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划分的承包方式包括计划分配、投标竞争、委托承包和其他途径。根据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划分的承包方式则根据工程项目的条件和承包内容的不同而定。以上是对不同划分方式下承包方式的简要介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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