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
释义 | 厦门公积金贷款额度及申请条件:1、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满半年以上者,最高贷款额100万元;2、单方缴存者,最高贷款额50万元;3、低额度为20万元,低于此额度可申请;申请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2、异地缴存者可合并计算;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需满足条件;4、信用良好,无其他公积金贷款余额。 法律分析 一、厦门公积金贷款额度: 1、申贷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2、申贷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3、保低额度为20万元,整笔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值低于保低贷款额度的,可按保低额度申请贷款。 二、公积金申请条件: 1、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将异地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在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转换期间无欠缴、停缴现象的,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将部队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转入其在“厦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下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且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贷)的,视同缴存情况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3、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4、无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贷)余额。 拓展延伸 厦门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厦门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指在厦门市范围内,居民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装修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的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厦门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个人公积金缴存年限、月缴存额以及所购房屋的面积等因素来确定的。具体来说,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是按照缴存基数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同时还会受到购房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的影响。此外,厦门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还规定了贷款利率、还款期限等具体细则。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了解相关政策并提前准备所需材料,以便顺利申请公积金贷款。 结语 厦门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明确了贷款额度和申请条件。根据个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缴存情况,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0万元或50万元。申请人需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并保持良好信用记录。此外,无其他公积金贷款余额也是申请条件之一。厦门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具体细则还包括利率和还款期限等方面。居民在申请前应了解政策要求并准备相关材料,以顺利获得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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