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算工龄,但是工龄长度根据工作年限和在岗年限有不同的算法。病假期间的工龄计算: 1、工作人员因病经组织批准离职疗养,其疗养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工龄;超过6个月的病休期间,不能计算工龄。但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因劳成疾而离职疗养者,经组织批准,其超过6个月的病假期间可以计算工龄。 2、职工由全日休养改为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应将其连续全日休养的时间和连续半日工作、半日休养期间的休养时间(休养两个半日算作休养一天)合并计算工龄。 法律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