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有: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请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诉讼。只有在董事会、监事会接到该请求后,仍然怠于行使职权追究侵害公司利益者的责任时,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 一、起诉公司能执行法人吗 不可以,一般只能执行公司财产。除非财产混合,否则不可以执行法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法律规定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的,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情形的,上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发现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怎么办 发现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法定股东可以进行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的条件是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不提起的,股东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个股东,都可以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三、公司诉讼中如何确认诉讼被告 公司诉讼中,大概可根据以下情况来确认被告: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可将公司或股东列为被告。具体为: 1、股东法定权利受到侵害,可以公司为诉讼被告。2、股东未履行公司法定义务,公司可以股东为被告。3、股东与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等发生纠纷的,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股东与股东或股东之外的利益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应将股东或利益第三人列为被告,有必要时,可将公司列为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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