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个月以内。 需要去当地派出所登记办理死亡户口注销,这时身份证才作废,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办理死亡注销时,应当登记死亡公民的有关情况,在本人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等簿册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注销户口,并缴销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由亲属出具丢失说明;单身独户的,还应当缴销居民户口簿。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综上所述,人去世后注销户口有时间规定。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