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了身份证不注销行不行 |
释义 | 人死了身份证不注销不行。 人死了,应按户政管理规定及时注销死者的户口及身份证,不能再凭应注销而没有注销的死者的身份证办理其他业务。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是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具有法律效力。 公民去世的身份问题相关处理如下: 1、公民死亡后,如其家人不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将影响到诸如保险金领取、遗产继承、银行取款之类一些事务的正常办理。 2、公民去世以后,其家属应该及时带上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相关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到户政部门申请注销户口以及相关身份证证件的,公民死亡以后身份证是不可以继续使用的。 3、人死后不申请注销户口属于违规违法行为,申请义务人有义务地规定时间内申请注销死亡者户口。 4、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 5、人死后不按规定及时注销户口,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影响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不利于社会管理。 综上所述,公民自然死亡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注销户口以及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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