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犯罪必须是一个罪名吗? |
释义 | 并不是,共同犯罪可以构成不同罪名,而不同罪名之间存在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共同实施犯罪行为,而非构成共同罪名,同一犯罪行为可能会因行为人之间自身状况不同而导致构成不同罪名。比如年龄、精神状况等。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刑事犯罪是属于共同的犯罪,由两名以上的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需要对所有的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同的犯罪分子量刑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共同犯罪的罪名可以是不一样的。首先共同犯罪是指由两个以上的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罪行为的犯罪形态,而共同实施的犯罪不一定是同一性质的犯罪,犯罪是有转化的。共同犯罪不一定就形成共同的罪名,在实施共同犯罪活动中,犯罪行为是会进行转化的,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犯罪情节严重,罪名进行转化的,就会形成不同的犯罪罪名。 一、共同犯罪中累犯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犯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又累犯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前罪和后罪有一个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不能构成累犯; (2)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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