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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去哪里开无犯罪证明材料
释义
    律师分析:
    第一,先打电话给学校,让学校把你的档案缓寄。
    第二,让政审你的单位给你开调档函,你拿着调档函去学校档案馆把你的档案提出来。
    第三,从学院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然后拿着学院的证明去学校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四,让学院给你出你的思想情况汇报,加盖学院公章。这个学院有模板。
    第五,万一档案已经寄出去了,问清楚寄到哪里了,然后告诉政审单位说明情况,随时联系档案邮寄地点,档案寄到后还是拿着调档函去取你的档案。
    【法律依据】:
    《个人档案管理规定》 四 档案的管理
    1.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当认真收集、整理、立卷,并于次年6月30日前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人员集中管理。
    2.档案馆和单位档案机构必须建立健全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保密、开发利用等管理制度;配置适宜保管档案的库房和设施,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管理。
    档案馆的库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档案库房。
    3.各单位整理的案卷应当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并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向档案馆移交。
    乡、镇人民政府及城市街道办事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自案卷形成之日起10年内,赂县级综合档案馆移交。
    边境县、市辖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自案卷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县级综合档案馆移交。
    4.涉及地区性的重大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的档案,由主办单位收集整理后及时移交同级档案馆。
    5.对记述和反映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的档案,有关单位应当重视收集、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
    6.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拨出专款,用于重点、珍贵档案和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征集的抢救工作。档案征集抢救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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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