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市公租房表格中公租房申请需要的材料是哪些? |
释义 |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2、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凭证; 3、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正式房屋销售合同或其它可证明房屋权属及面积的凭证; 4、申请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5、有关单位在申请表内盖章确认的收入、住房证明; 6、申请家庭成员工作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或养老金)的储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或者单位的税前工资明细表(起止时间段为申请日前12个月); 7、家庭成员拥有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储蓄存款凭证以及申请日前12个月内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凭证; 8、家庭成员拥有的股票、基金、债券凭证,申请受理前一日股票、基金、债券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的书面情况说明,商业保险凭证及保费缴交、保险理赔情况; 9、家庭成员拥有的车辆等凭证,包括购车发票(或二手车交易发票)、纳税凭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10、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 11、无工作单位的,提供经过年审的失业证; 12、企业经营者或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企业基本情况表(如果持有股权的还应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以及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缴交凭证; 13、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14、城市低保、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等家庭,提供相关证件; 15、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交社会保险缴交凭证、劳动合同; 16、属于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社会保险缴交凭证、劳动合同; 17、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工作人员的申请人提交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转正定级的证明材料; 18、申请家庭成员中属于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其未参加省直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的证明。 注: 1、请申请家庭按本页要求据实提交相关材料,与申请家庭成员无关的材料不必提供(例如无股票投资、无车辆的人员无需提供股票、车辆凭证); 2、请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在申请人初次提交申请材料时当场核对,并在档案袋封面申报材料栏进行相应注记:已提交的材料打“√”,无需提交的打“X”,应当提交但未提交的留空并立即通知申请人补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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