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规定的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时间已满3年; 2、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工作、生活; 3、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不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或者属于本市五城区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6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 4、家庭成员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申请人属于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 2、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 3、家庭成员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第十六条本市五城区范围内部队现役专业士官,在本市登记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引进且经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含硕士)或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的技术人员,以及环卫、公交等行业的住房困难家庭,由政府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予以定向保障。具体的准入条件、审核和分配规程另行制订。 根据福州市的相关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在福州市缴纳社会保险满6年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5年以上的才能申请公租房,如果是高校毕业生,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的就可申请公租房。 一、落户武汉市怎么转户口 有以下几种途径可以落户,将户口转移到武汉: (一)积分落户:外来务工人员的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二)买房落户:买房落户是简单也普遍的落户方式。也是多数人落户城市的首选方案。 (三)创业落户:企业法人系市外或武汉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四)学历落户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五)新城区农民工落户: 1、在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含合法租赁),且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在全市范围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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