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遇到租赁的厂房被拆迁时可以申请停产停业带来的损失。可以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租赁的厂房被拆迁时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含停产停业所带来的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以及搬迁费用等等。厂房的拆迁补偿包括有三部分:首先是拆迁资产的补偿:主要涵盖了无法搬迁的房屋、土地、地上的附着物、建筑物以及确实因为搬迁损坏的机器的补偿。 其次是拆迁费用的补偿:包含了搬迁时前期费用及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等费用。最后是拆迁相关政策产生的奖励费用:其中包括拆迁奖励费和速迁费等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