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类型:按照股份所享有权利的不同,可设置普通般和优先般;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可设置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其他类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