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可以和解吗 |
释义 |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通过调停,让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直接协商,达成赔偿和解协议后,法院可以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处罚。民间纠纷引发的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民事诉讼已起诉,双方仍可自行和解,达成协议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 法律分析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在公诉案件中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过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若被害人自愿和解,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若犯罪情节较轻,无需判处刑罚,则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在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自诉人也可以在宣判前与被告人和解或撤回自诉。对于已经起诉的民事诉讼,双方仍可自行和解、私下调解,达成协议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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