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1年北京特殊病种申请流程: 1、参保人员可在本人选定就医的医院中确定一家作为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 2、自特殊病种备案生效之日起,患者于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特殊病种相关费用需在特殊病窗口交费可享受住院报销待遇。 患者于本人选定就医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在备案周期360日内只需支付一次起付线。 特殊病种申请范围: 1、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 2、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 3、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 4、门诊治疗血友病;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肝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 7、心脏移植术后、肺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 特殊病种申请流程: 1、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 2、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 3、社保卡未发卡人员提供新发与补换社保卡证明; 4、医院特殊病种诊断证明书,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人员第一次审批时,须持最后一次移植手术医院的诊断证明,诊断证明书上要明确手术年、月、日及出院带所需排异药截止年、月、日; 5、特病费用结算证明,审批未到期变更特病医院,需上一家医院同意并开具费用结清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