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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如何确保财产安全?
释义
    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侵害权益,可申请财产保全。程序包括选择法院、48小时内裁定、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需提供担保。对裁定不服可复议,但不影响执行。民事诉讼法允许法院根据申请裁定保全措施。申请后应尽快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保全解除。错误申请需赔偿被申请人损失。诉前财产保全条件包括给付内容、紧急情况、利害关系人提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旨在公平分割财产。
    法律分析
    在离婚时出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具体的程序如下所示:
    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处境就近选择法院。)
    2、受理时间: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
    3、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4、担保:
    (1)申请人。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没有提供的,会裁定驳回申请。
    (2)被申请人。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
    5、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注意:
    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应该尽快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如果在保全措施后30日内没有行动的,法院将会解除保全。
    2、如果申请人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财产保全,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时能够尽量公平。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在离婚案件中出现对方转移财产等情况严重侵害财产权益时,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申请程序包括选择适当的法院、申请受理时间、采取保全措施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财产分割时的公平性。在申请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尽快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法院有权解除保全。根据情况紧急性,法院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包括具有给付内容、情况紧急、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并需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婚姻家庭权益第六十七条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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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1: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