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非法经营的定义及判断标准 |
释义 | 非法经营的定义及判缓刑条件。非法经营是指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规定的物品或从事非法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符合缓刑条件的非法经营罪可宣告缓刑。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经营专营物品、限制买卖物品、非法买卖外汇,以及未经批准从事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等。 法律分析 一、非法经营怎么定义 非法经营的定义是指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非法经营怎么能判缓刑 非法经营罪满足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三、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所谓专营、与卖物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只能由特定部门或者单位经营的物品,如烟草、食盐、麻醉药品等。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允许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物品,如棉花、化肥、农药、种子等。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3.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 4.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 5.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实施上述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本罪。 结语 非法经营的定义是指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物品或业务,并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于非法经营罪满足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限制买卖物品,非法买卖外汇,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保险业务,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若情节严重,将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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