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向受损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叫什么 |
释义 | 国家赔偿。 国家向受损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被称作国家赔偿。在我国,国家赔偿专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侵权损害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 国家赔偿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国家赔偿法的核心问题。它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它要解决的是国家对哪些国家机关造成的哪些损害给予赔偿的问题。对相对人来说,国家赔偿范围意味着其求偿权的范围。 国家赔偿范围确定的大与小、宽与窄,直接关系到国家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程度。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赔偿范围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法治进程的尺度之一。由于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只涵盖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所以,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不包括立法赔偿和军事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司法赔偿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司法赔偿又可分为刑事赔偿和其他司法赔偿。刑事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其他司法赔偿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除刑事司法职权以外的其他司法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 行政赔偿在国家赔偿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因为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家约80%的法律法规,是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实施的,因此,在国家机关中,行政机关与公民的关系最直接、最广泛、最经常。如果他们违法行使职权,必然直接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负面影响也很大。所以,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重点。 在行政赔偿中,行政机关的违法致害行为包括两类:一类是具体行政行为,一类是事实行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只对这两类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不属赔偿范围。 另外,国家赔偿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只限于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的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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