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事仲裁不予受理裁定书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这要看不予受理的理由是什么。商事仲裁一般都要有明确的仲裁条款,没有明确的仲裁条款仲裁委一般不会受理。有仲裁条款,但约定仲裁的请求不属于仲裁范围的,也不会受理。如果是没有仲裁条款,那么双方可以补充订立请求仲裁委仲裁的协议;如是不属于仲裁范围的,如符合民商事起诉条件的,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商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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