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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有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范本
释义
    

法律主观:
    


    所谓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一、什么是不动产证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答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二、不动产证可以过户吗不动产证可以过户,不动产权证只不过是国家更进一步的细化产权,其实与房产证的效力是基本相同的,并且过户的程序与房产证时间过户大概相同。有以下两种过户情况:1、一种是自己相关材料还未上交办理产证,可以通过直更名流程办理(一般房主会要求全款,到也可以协商先交一部分等产证下来后再付余款)。2、另一种是按照正常交易过户。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将合同一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的出售价格申报上去,然后等待审核,得到房管局的许可之后,开始缴纳税费,缴纳完成之后,获取交纳的证明,带上交纳税费的证明和相关资料就可以过户成功,领取新的不动产证。法律规定:《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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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6: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