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土地增值税 只对“转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 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土地增值税是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下面来随小编更加详细的了解土地增值税及其 纳税 人。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 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不论法人与自然人;不论经济性质;不论内资与 外资企业 、中国公民与外籍个人;不论部门。 一、土地增值税的特点: 1、在房地产转让环节征收; 2、以房地产转让实现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3、征税范围比较广; 4、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 5、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三、计税方法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的时候,应当先用纳税人取得的房地产转让收入减除有关各项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得出增值额。再按照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分别确定增值额中各个部分的适用税率,依此计算各部分增值额的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各部分增值额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之和。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 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