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中关于约定禁止条款的说明 |
释义 | 公司章程约定的事项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否则无效。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调整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形式时,必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法律分析 《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哪些事项不可以约定。但是有些约定如果与法律规定相违背,那么约定时无效的。比如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公司章程约定代表三分之二以下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那么该款约定无效。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拓展延伸 公司法中的禁止约定条款有哪些? 公司法中的禁止约定条款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禁止以任何形式限制股东的权利,例如限制股东行使表决权、转让股权等;二、禁止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事项,例如约定违反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三、禁止违反公序良俗、社会公共利益的约定,例如约定违反道德伦理、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四、禁止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约定,例如约定排除债权人的权益或减少债权人的保护;五、禁止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事项,例如违反公司章程、违反公司治理原则等。这些禁止约定条款的制定旨在保护公司各方利益的平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稳定。 结语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中的约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例如,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要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公司章程约定代表三分之二以下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该约定将被视为无效。此外,禁止约定条款的制定旨在保护公司各方利益的平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稳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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