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不得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同时,第三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诚信履行保险合同,依法处理保险事故。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不得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诚信履行保险合同,依法处理保险事故。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处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保险申请,对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及时给付保险金。对未及时处理而致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利益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应当有合理的理由,如果保险公司以少赔为由拒绝理赔,可能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义务。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