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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释义
    关于监视居住的规定有: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一、被监视居住能出国旅游吗?
    被监视居住期间获得执行机关的批准可以出国,反之不可。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坐飞机
    监视居住不可以坐飞机。
    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监视居住的,在监视居住的期限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且将自己的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保存,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无法去坐飞机。在监视居住的期限内,公安机关还会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
    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转换都有哪些种类
    我国现行刑诉法,规定了三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即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拘传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予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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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