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监视居住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可知,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强制措施,并及时通知当事人本人及有关单位。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除了监视居住外,还有拘留、取保候审以及逮捕,每种强制措施的实施及执法要求等都有详细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就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