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取证可以拒绝么 |
释义 | 警察要求作证,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警察取证的法定程序是:两个民警在场,并先出示警察证。如果是搜查,还必须出示搜查令。如果无法出示证件,可以拒绝调查或搜查 依法取证包括4层意思: (1)案件调查的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 治安案件查处权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2)调查的程序必须符 合法律规定。如传唤违法行为人必须按照本法规定的传唤程序进行 等,如检查要出示检查证,进行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询 问笔录要交本人核对,经本人签名或盖章,鉴定应当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调查人员该回避的应当回避,等等。 (3)调查取得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比如,违法行为人的供述、 被侵害人的陈述等证据材料,都应当以书面形式存在,并经核实无误后,由供述人或者陈述人签名或盖章,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根 据《行政处罚法》第3条的规定,如果不遵守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无效。 (4)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取威胁、引诱、欺骗等 非法手段收集证据。所谓刑讯逼供是指办案人员对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陈述的行为。采取威胁、引诱、欺骗手段收集证据,是指通过采取暴力、恐吓等非法手 段威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证人或者通过许诺某种好处诱使、欺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证人以获取证据。以刑讯逼供、威胁、引 诱、欺骗等方式获取来的陈述,是陈述人在迫于压力或被欺骗情况下提供的,虚假的可能性很大,极易造成冤案、错案,是违法行为,必须严加禁止。办案人员如果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是指,对以非法手段收集来的证据从法律上予以排除,属于无效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如果依据这类证据对被处罚人作出了治安管理处罚,该处罚 无效。被处罚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予以纠正。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一百九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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