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程序如下: 1、准备登记的合法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材料,如出让合同等; 2、到土地所在地的不动产等级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3、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则登记造册,并发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