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一、丈夫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双方无约定的情况下,结婚后任何一方取得的工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中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没领证买车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不算,没领证并不构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六)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八)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三、家庭共同财产的特征 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所创造的,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该财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 (二)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 (三)家庭共有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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