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单位把脚扭伤了算工伤吗 |
释义 | 工伤认定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等情形,需要经过相关程序认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并能够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过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包括七种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认定工伤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在治疗的同时,也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 法律分析 在单位扭伤脚是否算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包括以下七种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在单位扭伤脚是否属于工伤,要经过工伤认定,如果因为工作原因扭伤了脚,就属于工伤的范围,如果是自己的原因,就不是工伤的范围。 二、认定工伤的流程 1、发生工伤,首先要去医院。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情况稳定后,再转到签订工伤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这时候,所在单位需要为伤者先垫付医疗费用,在进行工伤认定后,再手工报销医疗费。 2、治疗的同时,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原则上需要由所在单位在30天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伤者家属或工会也有权提出认定,有效时间是事故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开始的1年内。 3、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上交材料后,社保行政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情况,会在2个月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就可以得到工伤保险支付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 三、工伤认定需要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6、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是工伤患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需要提交一定的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事故伤害发生经过、医疗救治经过、残疾程度等基本情况。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工资的证明。此外,还需要提交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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