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菏泽市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办理流程 |
释义 | 一、菏泽市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文档材料 2.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信厅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3.无线电管理局承办人审查 4.无线电管理局负责人审核(限2个工作日) 5.自治区工信厅负责人审批,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限2个工作日) 6.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二、菏泽市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办理条件 (一)有可用的无线电频率; (二)所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依法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 (三)有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相关业务技能的人员; (四)有明确具体的用途,且技术方案可行; (五)有能够保证无线电台(站)正常使用的电磁环境,拟设置的无线电台(站)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台(站)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三、菏泽市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办理材料 1.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 2.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 3.申请人基本情况 4.电磁环境测试报告 5.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方案 6.无线电频率使用批文或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 7.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设置使用申请表 8.直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9.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10.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11.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12.地面固定业务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13.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14.广播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15.雷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16.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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