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男方如果想要获取孩子的抚养权,首先考虑子女不满两周岁,需要证明母方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的或者女方自愿放弃抚养权;其次满两周岁,法院认为判给男方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最后满十周岁,孩子自愿随父亲生活的。总之,法院会考虑到孩子权益的保障,从而进行抚养权裁决。 可以以对方没有抚养能力,或虐待孩子,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来争取抚养权。 抚养权确定的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