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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安置的权益可否继承
释义
    拆迁补偿安置权益是否可以继承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1、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时尚未死亡,而是在签订了补偿协议以后死亡的,则情况有所不同;
    双方虽签订了协议,协议也真实有效,但其效力是一种债的效力,在进行权属登记前,因补偿所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物权的效力。
    但是按原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显然又不可能,因为原产权人已不能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
    2、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已死亡的,因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所有权也不复存在。按继承法规定,继承已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此时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由继承人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再凭该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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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5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