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 安置房房产证 问题 : 1、 拆迁 安置房 大多属于 小产权房 ,即土地属于 集体土地 (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 土地出让金 后,可以变成 商品房 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