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然是有影响的,主要反应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子女的事业发展上,另一个是在子女的日常生活中。对于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父亲有刑事犯罪记录,如果已经服刑完毕的,那就不会对公务员政审有影响,如果是正在服刑的,那就对公务员政审有影响,不得报考公务员,直到服刑完毕后才可以。另外,要看所犯的是什么罪,如果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话,那无论怎么样都会有影响。还有就是,如果是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也是对自己的是否录用为公务员有影响的。另外,直系亲属,有没有关系,这个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要根据法律规定的。2、主要是看直系亲属犯的是什么罪,如果是死罪,那就不能报考。如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都视为政审不合格。 一、犯罪嫌疑人对子女有影响吗 犯罪嫌疑人对子女在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影响的,但在子女考公务员、申请入党等的时候可能会有影响,主要是在政治审方面有一定的影响。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另外,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治审工作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九款规定,考察和政浥审中查实有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六条第五款也规定了,有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