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见义勇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
释义 |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个要件:第一,救助人自愿实施的紧急救助行为。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是指一般所称的见义勇为或者乐于助人的行为,不包括专业救助行为。第二,救助人以救助为目的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本条所称的救助行为应是在紧急情况下,救助人实施的救助他人的行为。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之一是救助人需以“救助”受助人为行为的主观目的。第三,受助人的损害与救助人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第四,救助人对因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的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紧急状况下,救助人自愿以救助为目的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因该行为对受助人造成损害的,救助人对该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责任怎么承担,见义勇为致人损害是否应承担责任 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责任承担,有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或者侵害人与受益人承担公平责任; 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逃逸的或侵权人无力承担的,应当由受益人承担公平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见义勇为致第三人损害如何赔偿 见义勇为的过程中防卫过当,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导致对方造成严重损害,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判定,是否应该减轻或者免除刑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因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他人遭受损害的承担民事责任吗 救助人因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他人遭受损害的,救助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的这一规定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因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责任怎么承担 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责任承担,有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或者侵害人与受益人承担公平责任;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逃逸的或侵权人无力承担的,应当由受益人承担公平责任。 因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责任如何承担 因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侵权人需要对见义勇为者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找不到侵权人、侵权人无力承担民事责任,或者不存在侵权人的,则对于见义勇为者受到的损害由受益人,也就是被救者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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