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死刑案件的庭审程序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可以在审理过程中与检察机关商讨和解协议,但是如果律师没有准备好和解协议草案,则无法进行谈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辩护人有权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代表被告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公诉人和被告人可以在审理过程中和解,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七条规定:“律师在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当事人的机密。” 因此,如果被告死刑辩护律师未准备好和解协议草案,就无法谈判和解协议,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