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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生诉讼和直接诉讼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第一、二者的诉权产生依据不同
    代表诉讼的依据是共益权,代表诉讼的原告既是股东,又是公司的代表人;
    直接诉讼的依据是自益权,直接诉讼的原告仅以股东身份提起诉讼。
    第二、二者的诉讼的目不同
    代表诉讼是针对侵害公司权益的行为而提起的诉讼,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针对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从而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行为;
    股东直接诉讼则是针对直接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提起的诉讼,目的是为了维护股东自身的利益。
    第三、二者的诉权不同
    代表诉讼中的原告仅有形式意义上的诉权,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属于公司,代表诉讼中形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质意义上的诉权是分离的;
    在直接诉讼中,形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质意义上的诉权都属于作为原告的股东。
    第四、存在的范围不同
    代表诉讼存在的范围很广泛,只要公司依法享有诉权,在没有正当理由怠于行使或拒绝行使该权利时,具有起诉条件的股东都可以提起诉讼,被告可以是损害公司利益的所有行为人,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外的第三人。
    第五、胜诉后的利益归属不同
    代表诉讼胜诉后,其利益归公司所有,原告股东只能作为股份持有人同其他股东一道分享胜诉的利益;
    直接诉讼获胜后,利益全部归原告股东个人享有。
    一、股东代表诉讼条件主要有哪些
    股东代表诉讼条件主要有:1、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先请求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如果有关公司机关接到该请求后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股东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3、有明确的被告。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股东也可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在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时,股东提起的股东代表之诉,而第一百五十三条则规定的是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提起损害股东权益纠纷,原告需具有公司的股东身份,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诉讼结果直接指向的是股东而非公司,且股东可直接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其权益的行为提起诉讼,法律并未规定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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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5:5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