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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股东的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的区别是以谁的名义诉讼。直接诉讼是以股东自己的名义,派生诉讼是以公司的名义。董监高损害了公司利益小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代表诉讼。但是首先应当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不提起的,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
    一、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以劳务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可以以劳务的形式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纠纷可以报案,股东维护公司利益的起诉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违反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该怎么维权
    对于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国《公司法》为保护小股东权益规定了特别的维权方式,分别为:1、股东回购请求权。大股东通过持股比例操纵公司决策机构,作出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决议时,对该决议表明异议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2、股东代表诉讼。对大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带来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而公司相关内部机构或人员不能或怠于起诉追究其责任。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也为了维护小股东本身的利益,小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代表公司诉讼能代理隐名股东吗
    隐名股东不可以代表公司诉讼。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能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必须是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法》第151条第1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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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