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兑付到期的投资款项是否算作投资人的违约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投资人提前要求提取投资款项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处理。如果投资期限到期但投资款项未能按时兑付,则视为违约行为。如果投资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要求兑付,则不属于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到期的债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注:以上法律依据仅为参考,具体情况应结合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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