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主持听证程序必须是做出的处罚满足听证的条件,主要是: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3、责令停产停业的;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9条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责令停产停业。(二)吊销许可证或执照。(三)较大数额罚款。(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