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填了辞职报告就算离职吗 |
释义 | 填了辞职报告不算离职。 交了辞职信不一定就算辞职了,正式员工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审批通过员工离职申请后,到期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 员工离职的流程如下: 1、离职申请。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申请。公司辞退的员工,收到《辞退通知》之日应立即结束工作,进行交接,即为最后工作日; 2、离职形式。员工本人主动离职/公司辞退,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旷工3日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员工离职申请单》由其店长填写; 3、离职审批。员工提出离职后,店长审查其填写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如无问题,在上面签字确认。同时,于员工申请离职当日将员工离职情况,通过OA系统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店长将《员工离职申请单》上交区域经理审核,待区域经理签字确认后,该申请单正式生效。 4、离职办理。员工自提出离职申请之日起,至离职到期日,应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 5、离职结算。离职人员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辞退和开除人员在办理离职后的最近一次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中扣除。由人力资源部填写《离职员工工资发放通知单》,报给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造册发放。 6、离职归档.人力资源部按照《员工离职结算表》、《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离职当月《考勤表》、《加班申请表》(如有)、《门店休假申请表》(如有),以及入职时归档资料的顺序,将离职人员的资料归档备案。 综上所述,交了辞职信不一定就算辞职了,正式员工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审批通过员工离职申请后,到期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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