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婚姻是否有效? |
释义 |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没有解除收养关系而结婚,他们的婚姻将被视为无效婚姻,但并非只能去法院确认婚姻无效,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同时,法院在宣告婚姻无效时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如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等。 法律分析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没有解除收养关系而结婚,他们的婚姻将被视为无效婚姻,这是依据法定情形之一所规定的。 当然,在收养关系依法解除后,如果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还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确认婚姻无效是否只能去法院 确认婚姻无效必须去法院。 1、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的成立要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2、申请婚姻无效必须去法院。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 3、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法院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吗 法院可以宣告婚姻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宣告无效婚姻申请,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当事人以婚姻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婚姻登记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拓展延伸 民法上婚姻无效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结语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没有解除收养关系而结婚,他们的婚姻将被视为无效婚姻,但并非只能去法院确认。法院可以依法宣告婚姻无效,但需满足法定情形。对于无效婚姻的处理,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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