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能会拒绝赔付,要求被保险人证明疾病已经存在。此时,被保险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疾病已经存在,证据可以是医学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如果被保险人无法提供证据,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被保险人。” 2.《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明知被保险人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仍然订立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保险人返还保险费。” 3.《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履行保密义务、说明事实、提供资料等协助义务。” 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相关情况,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时要求提供证据,被保险人应当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疾病已经存在。同时,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时应当给出明确的理由,并且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