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效要约应当具备的条件是: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要约必须向相对人作出;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 一、公司买卖合同中传真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定。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邀请方必须接受要约。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要约的构成要件是: 1、要约人应为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3、要约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送给要约人,希望与他签订合同; 5、要约应明示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是指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提出合同条件,并希望另一方接受。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 三、要约的构成要件: 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