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在尽力完成工作后,如何应对无法完成任务的情况? |
释义 | 辞退不当会导致员工不满,影响企业声誉和内部团结,可能引发竞争对手和员工流失,对企业造成负面后果。辞退决策应慎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引发不良口碑传播和员工不安全感。 法律分析 一、职工无法完成工作是否可以辞退 可以辞退的;不称职的职工,即不能胜任工作的职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这些工作或者工作量应当是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 二、辞退不当造成的后果 1、员工辞退处理不当会直接激化被辞退人员与企业的矛盾,被辞退人同会在在公司和业内传播对原公司的不满,影响企业的美誉度。数据统计显示,强烈的不满至少会传达给25个人,而间接传播不可估量。如果被辞退人员从事宣传、营销等与媒体保持密切关系的工作,不良传播会进一步扩大。不良口碑传播会影响企业招聘新人、影响内部团结。如果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会直接导致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管理者跳槽到竞争公司或者促使他创办类似公司,无形中为自己增加了一个“铁杆对手”。 2、辞退不当另一个重要的负面后果往往被管理者疏忽——内部影响。辞退不当会让在职员工感到不安全,担心自己是否也会落到像被辞退者那样的下场。其他员工很容易把别人的遭遇,往自己身上套,进而推测管理者的处事方法和能力,对管理者和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受,影响公司的凝聚力。许多管理者在辞退普通员工时比较随意,其实杀鸡往往猴会看,因此辞退普通员工也不能丝毫马虎。 结语 合理辞退无法完成工作的员工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受伤不能工作等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然而,辞退不当会带来负面后果。首先,不当处理会导致被辞退员工对企业不满,影响企业声誉,甚至扩大不良传播。其次,内部员工会感到不安全,对管理者和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影响公司凝聚力。因此,即使辞退普通员工也需要慎重处理,以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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