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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郑州档案转递办理法律规定是什么
释义
    该通知主要强调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时,不得收费。同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等。另外,申请人需要提供人事代理合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录取院校调档函原件、入伍通知书或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审核材料后,出具转递手续并办结档案转出。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时,不得收费。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二、郑州档案转递办理的流程
    1、受理(即办):
    2、持《人事代理合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代办须经办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
    3、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录取院校调档函原件;
    4、入伍通知书或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
    5、审核(即办):审核材料,出具转递手续。
    6、办结(即办):档案转出。
    拓展延伸
    根据《河南省档案条例》第二十七条,对于因机构变动等原因需要撤销、合并、撤销登记的档案,原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对于因档案损毁、丢失等原因需要撤销、合并、撤销登记的档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因此,郑州档案转递办理的法律规定是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和备案。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时,不得收费。同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等。在郑州档案转递办理的流程中,需要提供人事代理合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录取院校调档函原件、入伍通知书或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审核材料并出具转递手续,最终完成档案转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t第十七条\t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人民检察院已履行诉前公告程序的,人民法院立案后不再进行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12-29)\t第四百四十七条\t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发出的受理申请的公告,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一)公示催告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票据的种类、号码、票面金额、出票人、背书人、持票人、付款期限等事项以及其他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权利凭证的种类、号码、权利范围、权利人、义务人、行权日期等事项;
    (三)申报权利的期间;
    (四)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等权利凭证,利害关系人不申报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04-02)\t第四百四十五条\t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发出的受理申请的公告,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一)公示催告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票据的种类、号码、票面金额、出票人、背书人、持票人、付款期限等事项以及其他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权利凭证的种类、号码、权利范围、权利人、义务人、行权日期等事项;
    (三)申报权利的期间;
    (四)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等权利凭证,利害关系人不申报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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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5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