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兼职人员要交保证金签了合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兼职不需要交押金,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如果有收押金的情况应当及时报警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也即押金争议不适用仲裁时效,劳动者有权随时索要。 在找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以任何理由收取的费用都是不合法的,若已经交了钱的,记得要向用人单位索要收据,实在不行,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域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建议应聘者在求职前,了解国家的有关法律条文,如《劳动法》、《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还有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劳动招聘、人才市场及劳动争议等条例规定和地方政府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白供职单位哪些行为合法合理,哪些行为不合法不合理,当遇到各种名目的收费时,要坚决抵制,不要受其职位、薪金的诱惑,不管这个企业的许诺多么诱人,招聘时收费的企业是绝对靠不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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