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净利润是什么意思,如何计算 |
释义 | 净利润计算公式为:净利润 = 利润总额(1 - 税率百分比)。净利润是企业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是衡量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净利润的多少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利润总额,另一个是所得税税率。所得税率越高,净利润越少。目前,我国的所得税税率有两种,一是对一般企业实行33%的所得税税率,二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和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优惠税率。在企业经营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所得税税率较低的企业经营效率较好。 法律分析 净利润计算公式为:净利润 = 利润总额(1 - 税率百分比)。 净利润是企业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净利润多,企业经营效益好;净利润少,企业经营效益差。它是衡量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净利润的多少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利润总额,另一个是所得税税率。所得税率越高,净利润越少。目前,我国的所得税税率有两种。一是对一般企业实行33%的所得税税率,即利润总额的33%上缴国家财政作为税收;二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和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优惠税率,所得税税率为15%。在企业经营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所得税税率较低的企业经营效率较好。 [利润总额]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得税前经营活动的总成果。根据收益汇总的观点,企业的利润总额包括四个部分:产品销售利润、净投资收入和净营业外收入。其中,产品销售利润等于产品销售收入减去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为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费用的差额;净投资收益等于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营业外收入净额等于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利润加上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构成营业利润(按照目前的经营观点,营业利润加上净投资收益将构成企业利润总额),营业利润加上净投资收益、非盈利净收益和利润及利润以前年度的亏损调整将形成企业的利润总额。在美国,前期调整可以包括在留存收益表中,而不是反映在损益表中。利润总额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经济指标。从收益总和、毛利-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前期调整项目来看,在利润表中,许多国家在计算毛利(或会计收入)之前,将当期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正常利润)和其他损益(非正常利润)分开。所谓正常利润,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和实现的利润,包括企业生产、销售和投资公告活动实现的利润,以及营业利润和投资收益的正常利润。非正常利润,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事项造成的损益,包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罚款、滞纳金支出以及其他与经营活动无关的事项。中国监管的提前调整也被列入了异常盈利名单。因为正常的利润和经营活动可以由企业管理部门控制,而非正常的利润是不可控的。因此,将利润分为正常利润和非正常利润(即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更为客观、准确地衡量企业管理部门的经营管理效率。利润总额是公司的营业收入扣除成本消耗和营业税后的盈余,俗称利润。利润总额与营业收入的关系如下: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成本营业税利润总额为负数时,企业的收入不能抵减经营一年后的成本支出和应交营业税,这就是所谓的利润,通常说一个企业有利润或亏损。 当利润总额为零时,企业的年收入正好等于支出,企业不亏不赚,这就是俗称的盈亏平衡。 拓展延伸 标题:['2. 净利润与营业收入的关系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将净利润按照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营业收入则是公司经营活动的主要来源,其增减变化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状况。因此,净利润与营业收入的关系是密切相关的。 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呈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当公司的营业收入增加时,通常意味着净利润也会增加。这是因为公司通过增加营业收入,可以提高销售收入,进而增加利润。然而,这种关系并非绝对。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司的净利润可能与营业收入呈负相关。 例如,在某些行业,公司可能需要进行大量的资本性支出,导致净利润下降。此外,公司的经营不善或市场环境恶劣,也可能导致营业收入下降,进而影响净利润。 总之,净利润与营业收入的关系复杂多样,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同时,公司也应当关注营业收入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提高盈利能力。 结语 净利润是企业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它衡量企业的经营效益。净利润的多少取决于利润总额和所得税税率。所得税税率越高,净利润越少。目前,我国的所得税税率有两种,一种是33%的税率,适用于一般企业;另一种是15%的税率,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在企业经营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所得税税率较低的企业经营效率较好。此外,净利润还可以分为正常利润和非正常利润,正常利润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包括生产、销售和投资活动实现的利润;非正常利润则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事项造成的损益,如自然灾害损失、罚款等。利润总额是营业收入扣除成本和营业税后的盈余,它反映企业的经营效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20-12-29)\t第二十三条\t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所列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债权人通过债权人会议或者债权人委员会,要求管理人依法向次债务人、债务人的出资人等追收债务人财产,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追收,债权人会议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管理人不予追收,个别债权人代表全体债权人提起相关诉讼,主张次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等向债务人清偿或者返还债务人财产,或者依法申请合并破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20-12-29)\t第九条\t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相关行为并由相对人返还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管理人因过错未依法行使撤销权导致债务人财产不当减损,债权人提起诉讼主张管理人对其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法(2018-10-26)\t第二十三条\t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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