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过户的房屋赠与不一定成立:赠与房屋需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赠与关系不成立。若赠与人已将产权证书交给受赠人且受赠人已占有、使用该房屋,赠与可认定有效,但需补办过户手续。 法律分析 未过户的房屋赠与不一定成立: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拓展延伸 房屋赠与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我对赠与房屋手续的了解,赠与房屋的手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以确保其有效性。首先,双方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当签订书面赠与协议,并在合适的地方进行公证。其次,赠与人需要将房屋的所有权正式过户给受赠人,包括完成相关的产权登记手续。同时,赠与人还需要履行相关税费的缴纳义务。此外,赠与房屋的手续还需遵守当地的土地管理和房地产法规。如果赠与房屋的手续符合以上法律规定,那么赠与房屋的过户将被认为是有效的。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赠与房屋的有效性需符合法律规定,确保手续合规。签署书面赠与协议并公证,过户产权登记,缴纳税费,遵守土地管理和房地产法规是必要步骤。仅当手续符合法律规定,赠与房屋的过户才被认为有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法律意见,因地区和法律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